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成都水钱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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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0后普通上班族突然买别墅豪车三年后被捕才知他在岷江挖到宝
发布时间:2024-04-12 10:10浏览次数:

  四川省眉山市彭山区江口镇,位于岷江上游府河与南河交汇处,当地人的主要经济来源靠种地和外出务工,

  村里连汽车都很少,更遑论跑车!很多人觉得惊奇,纷纷停下脚步,准备看看车里坐的是何方神圣。

  很快,跑车停了下来,当同村的李某满脸得意地从豪车出来的那一刻,村民们都惊呆了!

  原来,李某只是一个普通的80后上班族,一年工资才万把块钱,可他前脚才买了一套别墅,后脚又开来一辆豪车,能不让人吃惊吗?一时间,村民们无不暗自猜测,这小子到底哪来这么多钱?

  有人忍不住向前问李某怎么发的财,李某却说,钱都是他做生意挣来的。但对于这个答案,压根就没人信!毕竟,李某连做生意的本钱都没有,怎么可能一夜暴富?

  2005年4月,彭山修建城市供水引水工程时,突然在江口镇岷江河老虎滩河床挖出了一圆形木筒,打开一看,里面居然装着7个银锭!后经鉴定,这7个银锭皆为明代银锭。

  此事引起考古部门的高度重视,经过多次考证,专家认为,这些银锭是崇祯时期征收的税银,之所出现在河中,应该与“张献忠江口沉银”有关。

  一石激起千层浪!原来,在四川民间,一直流传着张献忠江口沉银的传说,有民谣为证:“石龙对石虎,金银万万五。谁人识得破,买尽成都府。”

  此外,史料也曾记载,1646年,由张献忠建立的大西政权内外交困,于是他放弃了成都,准备顺岷江南下转移财物,谁知途中遭到明朝将领杨展的伏击,被烧毁了无数船只,大量满载宝物的船只沉于江底。

  此前,张献忠江口沉银处一直是个谜,而这7个银锭的发现,不仅成了江口沉银的重要佐证,还锁定了沉银的具置!自此,江口镇岷江河滩上多了许多前来捡拾宝物的人。

  当地文管部门自然不会放任不管,不久后,他们在岷江河畔立上一块“江口沉银遗址”的石碑,接着又联合当地派出所,加强了对该地的巡逻。2010年,该遗址被立为市级文物保护单位,打破了很多人一夜暴富的幻想。

  2012年,当李某得知一朋友在河床上找到一个银锭,不甘于自己那点薪水的他顿时心痒难耐,加之他在外地学过潜水,因而觉得这是天赐的机会。

  此后,李某开始筹划盗挖的事情。很快,他结识了“志同道合”的郑某、黄某和周某,四人一拍即合,决定在岷江寻宝。为了打捞宝贝,几人特地跑去外省订制潜水服、氧气瓶、木船和金属探测仪等装备,可谓下了血本。

  万事俱备,四人的“寻宝之旅”就这样开始了。2012年12月21日,李某第一次下水,便挖到一个银锭,卖了7万多元。随后,李某果断从单位辞职,专职下水挖宝。

  李某的团队分工明确,各司其职,几乎每次下水都有收获,一时间挣得盆满钵满。期间,李某还与郑某达成一致,一旦捞到了值钱的东西,他就会通过拉一下保护绳提示郑某,将宝贝偷偷藏起来平分。

  2013年清明节晚上,李某等人像往常一样驾船来到岷江河道,在离水面3米多深的地方,李某摸到了一个金老虎,于是连忙拉绳提醒郑某,后迅速将金老虎藏了起来。又过了几天,李某又在原处摸到一个正方形的金块,他故技重施,藏下了这件宝贝。

  当李某和郑某再次将宝贝挖出来后,两人惊讶地发现,金块正面有“大元帅印”几个字。更让两人惊喜的是,金块上还有四个孔洞,正好可以把金老虎的四足嵌进去,形成一枚完整的金印!

  两人意识到,他们要发大财了。果不其然,这枚金印卖出了700多万元的高价,两人各分了300多万元。

  年轻气盛的李某一夜暴富,便开始膨胀了,此后他不仅买了别墅,还买了一辆跑车,好不得意。令他没想到的是,他反常的举动,不仅让同村的村民吃惊不已,还惊动了在侦办盗挖、倒卖文物案件的警方。

  原来,当地警方早就获得线索,岷江河道附近的部分村民,存在盗挖江口沉银遗址文物,并倒卖至外地牟取暴利的情况。

  2016年,辗转10余个省市,警方终于将李某等70名嫌疑人一网打尽。值得庆幸的是,除了那枚珍贵的金印,还追回了千余件文物,其中国家珍贵文物100件。

  让人咋舌的是,李某挖出来的那枚金印,经过多次倒手,最终竟然卖出了1亿多元的天价!

  经过鉴定,这枚金印边长10.3cm,底座厚度1.6cm,整体高度8.6cm,由正方体底座和虎钮组成。印台底部一共有3行印文,每行2个字,以九叠篆阳文刻着“永昌大元帅印”六个字;印钮是一只立虎,虎口大张,虎身前倾,虎尾卷曲,鬃毛和斑纹清晰可见,栩栩如生。

  从金印的形制特点和印文风格,再结合虎钮上所刻的“癸未年仲冬吉日造”等几个字来看,专家断定,这枚金印是明代的金印。可奇怪的是,专家翻遍史书,竟没找到任何关于“永昌大元帅”相关的记载。

  如此看来,金印的主人并非明代的皇亲宗室。考虑到金印出自江口沉银遗址,专家因而推断,金印的主人应该是明末起义领袖张献忠。不过,对于金印是何人所铸,专家却产生了分歧。有专家认为,在张献忠称帝前,很可能自封了“永昌大元帅”,于是铸造了此印,以表达对政权永昌的期待;也有专家认为,张献忠紧追李自成的脚步,而“永昌大元帅印”应该是李自成制作,并赐予张献忠的金印,是见证张、李两支农民军关系的重要实物。

  当然,无论这枚金印是谁制作的,都不影响其的价值,“永昌大元帅印”不仅是“江口沉银遗址”出土的等级最高的文物之一,还是明末农民起义历史的见证之一,意义非凡,因而被定为国家一级文物,现藏于四川眉山市彭山区文物保护研究所。

  最后,这件事也告诉我们,除了地下和领海,内水中遗存的一切文物,也属于国家所有,千万不要以身试法,盗挖、倒卖国家文物,否则,必将受到法律的严惩。我国文化遗产蕴含着中华民族旺盛的生命力和创造力,这是民族智慧的结晶,是我们的祖先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,而我们要做的就是,将其保护好,传承给我们的子孙后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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